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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顶包案被警方识破 两人双双被刑拘

日期:2013-07-24

夜晚,莞樟路寮步某酒店路段,一辆货柜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后,骑自行车人倒地受伤,货柜车司机弃车逃离现场。3小时后,一名男子自称肇事司机,前往寮步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寮步交警在调查中发现,此事背后另有文章,一宗交通肇事逃逸案引发的顶包案,渐渐浮出水面。最终,肇事逃逸司机和顶包人因触犯刑法,双双被刑事拘留。

案件回顾

逃逸3小时“司机”自首

6月19日晚8时许,莞樟路寮步某酒店路段,一辆货柜车满载货物,由寮步往大朗方向行驶,当经过一红绿灯路口时,一辆电动自行车从相对方向驶来。

“砰”的一声后,货柜车左侧车头与电动自行车相撞,骑自行车人倒在货柜车右前轮下,受了重伤。

事发后,货柜车司机弃车逃离了现场。而寮步交警接报后,立即安排警力赶到现场,一边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一边安排警力追查肇事逃逸司机。

当晚11时许,吴某自称是肇事司机,并向寮步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吴某向交警供述了事发的经过。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吴某很可疑。”寮步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曾警官说,吴某对事故发生的经过说得很不清楚,甚至有矛盾的地方。

四次提审才承认顶包

吴某可能是顶包的。寮步交警大队再次展开调查。6月24日,医院传来不幸消息,骑自行车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即使当得知事故受害人死亡的消息,吴某还是一口咬定,自己就是肇事司机。”曾警官说,在前三次提审中,吴某始终不肯交代顶包的犯罪事实,但通过技术手段,寮步交警掌握了真正的肇事逃逸司机,并在肇事车辆内找到了肇事司机的身份证等资料。

第四次提审吴某时,在证据面前,吴某承认自己是顶包。通过联系真正的肇事逃逸司机贺某的妻子,6月27日下午,贺某前往寮步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据调查,事发当天,吴某和贺某驾驶公司的货柜车,从顺德拉货前往深圳,不想贺某的车在途经寮步时,发生交通事故,因贺某只有B2驾驶证,事发的货柜车需要A照才能驾驶,可能无法获得保险(放心保)赔偿,还将被认定无证驾驶,而吴某不仅深受公司老板照顾,还与贺某是老乡兼好友,所以顶包。

案件判决

两人触犯刑法被刑拘

贺某投案自首后,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经被刑事拘留。

曾警官说,原本没有犯罪的吴某,在明知道贺某交通肇事后逃逸,包庇贺某,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口供,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0条,涉嫌窝藏包庇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也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