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领导带头落实常态整治“酒驾”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的整治力度,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赤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及时动员全市各交警部门打破原有的常规勤务模式,采取四项有力措施,全面展开夏季“酒驾”整治新攻势。坚持领导带头,落实常态整治。行动中,支队及各大队领导全部沉入一线,身先士卒,靠前指挥,与执勤民警、协警一同开展“酒驾”整治行动,现场督战,指导民警、协警执勤执法,既鼓舞士气、调动全体民警和协警的工作积极性,又有效地预防民警在执勤执法中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确保整治“酒驾”攻势取得实效。
行动特点
强化路面巡逻管控,加大防控查纠力度。根据夏季酒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一是开展突击检查,将酒后驾驶易发的中午12时至14时、19时至22时作为重点整治时段,在辖区重点路段设置固定检查点,充分利用酒精测试仪对过往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严格检查。结合各种专项整治行动,渗透式开展不定期查“酒驾”,将严查酒后驾驶作为日常巡逻管控的重点,及时发现并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实现严查酒后驾驶行动“全覆盖”。
文明规范执法,加强安全防护。要求各大队民警、协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坚持执法形象严整、执法用语文明、执法程序规范,针对不同人群和不同场合,注意执法技巧和执法方式,最大限度地争取人民群众对公安交管部门从严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同时,针对酒后驾驶多发生在夜间且驾驶人意识模糊、自控能力差、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危险性较大的特殊情况,切实加强执勤民警、协警安全防护工作,完善安全防护装备,教育、提醒民警、协警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严格落实防护措施,严防民警、协警发生意外伤亡事件。
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始终坚持“舆论先行,服务实战”的方针,积极开展一系列宣传工作,为“酒驾”整治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社会氛围。形成“整治、宣传、教育”工作联动格局,迅速扩大整治效应。利用手机短信、微博等,重点加大对各机关、企业、社区特别是餐饮、酒店、娱乐场所等重点对象的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