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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内道路驾驶考试评判标准以及不合格情形

日期:2013-08-20

场内道路驾驶考试评判标准

(一)通过连续障碍

1. 不按规定路线完成的,考试不及格;

2. 骑、轧一个圆饼的,扣20分;

3. 车轮出路边缘线一次的,扣20分;

4. 碰、擦一个圆饼的,扣10分。

(二)通过单边桥

1. 其中有一轮未上桥一次的,扣20分;

2. 已骑上桥面,在行驶中出现一个车轮掉下桥面一次的,扣10分。

(三)直角转弯

1. 车轮触轧突出点的,考试不及格;

2. 车轮每触轧道路边缘线一次的,扣20分;

3. 借助倒车完成的,扣10分。

(四)

1. 行驶中轮胎触轧库位和车道边线的,扣10分

2. 车辆在入库停止后,车厢出库位线的,扣10分

2: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及评判标准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不及格:

1. 不按交通信号或民警指挥信号行使;

2. 争道抢行;

3. 违反路口行驶规定;

4. 违反铁路道口规定;

5. 未留意、亦未遵照交通标志行驶;

6. 违反分道行驶规定;

7. 越中心实线逆向行驶;

8. 行驶中骑轧中心实线;

9. 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

10. 不按导流线方向行驶;

11. 不按规定避让人行横道中的行人;

12. 窄路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边行驶;

13. 会车困难时应让行而不让;

14. 不具备超车条件时,强行超车;

15. 超车后突然切入行车道,引起后车紧急制动;

16. 故意不让后车超越者;

17. 发现危险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

18. 行驶中未能观察亦未按其他车辆发出信号行车;

19. 行驶中不能正确使用各种灯光;

20. 以指定停车标志作标准,未能停在正确位置(纵或横大于1米);

21. 在禁止停车的地方停车。

上坡路定点停车与坡道起步

1. 车辆保险杠未定于桩杠线上,前后超出50厘米的,考试不及格;

2. 起步时后溜大于30厘米的,考试不及格;

限速通过限宽门

1. 时速低于20公里/小时通过的,考试不及格;

(四)百米加减档

1. 在百米内未完成规定加、减档的,考试不及格;

(五)起伏路驾驶

1. 通过障碍时车辆严重跳跃,致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离座的,考试不及格;

这种只有7米长的货车,即将退出驾驶考试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