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驾照委托在本市年检的办理流程
办理程序及地点
受外省市委托检验的机动车,任选机动车检测场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在检验机动车的检测场(点击查询)领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
不收费。
提交的资料
(一)《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二)机动车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开具的《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五)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六)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一)机动车号牌号码与行驶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上记载的号牌号码不一致的。
(二)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三)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为校车、大型载客汽车的。
住所是指
(一)单位的住所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地址;
(二)个人的住所为其身份证明记载的地址。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的住所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记载的地址。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确认机动车—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