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在看守所里度过只因无证驾驶
日期:2013-09-21
案件概述
中秋节是一家团圆的日子,纠某却只能在看守所里过节了。18日下午,纠某因无证驾驶,被城阳交警大队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9月13日8时许,城阳交警大队城阳中队民警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鲁BG99××的小轿车沿正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路口处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民警随即上前将其拦下检查。面对民警检查,驾车的30多岁的男子只将行驶证递给民警,并称自己的驾驶证放在家里忘记携带,并出示了身份证。民警见其可疑,随即进行调查,该司机名叫纠某,其驾驶证状态已注销,已属无证驾驶。18日下午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小编案语
持有已经注销的驾驶证驾车也属于无证驾驶,广大驾驶员一定要注意自己的驾驶证是否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