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酒后驾驶 反复表示后悔
日期:2013-10-08
小学教师酒后驾驶
10月7日晚11点40左右,徐州市交巡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在连霍高速东探出口处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发现一辆山东牌照的昌河面包车在缴费时拖拖拉拉,驾驶员见到民警更是停车不前。随后,民警徐某走上前进行盘查,通过酒精检测显示,该驾驶员每100毫升血液里酒精含量为30毫克,属于酒后驾驶。当民警继续对驾驶员身份进行落实又得知,此人竟然是一名小学教师,假期自驾玩完后几人喝了一场,当晚自己准备开车送朋友回家。
反复表示后悔
10月8日上午,在高速二大队大厅内,教师杜某面对媒体询问情况时始终一言不发,不敢直视民警。“晚上7点多喝了一瓶啤酒,以为时间过去那么久、酒气能够散了,我觉得就没事了,可以继续开车上路。”采访中,教师杜某反复对自己酒后驾驶的行为表示后悔,并说出担心该行为传进学校、学生及家长耳里,怕影响不好。
酒驾的危害和面临的处罚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非常大,酒精会麻痹神经、导致反映迟钝,遇到突发事故无法妥善处理。根据相关规定,民警对该驾驶员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及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