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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花接木”用别人的驾证 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

日期:2013-10-10

案件回顾

10月10日下午4点左右,高速六大队民警黄先锋在济徐高速沛丰收费站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牌照“皖L”开头的小型客车正在调头逆行,于是上前 将其拦下,只见驾驶员满头大汗、神情紧张。在检查驾驶证期间,民警发现驾驶员侧目斜视、非常心虚,而该证件照片处粘贴毛糙,似乎有涉嫌变造的迹象,于是黄 先锋利用“警务通”进行身份核实,结果发现驾驶员李某出示的驾驶证确实是他人证件。10月10日,徐州交巡警支队高速六大队对外介绍称,再过两天李某驾驶证的暂扣期就能结束,幸亏被民警发现这一“瞒天过海”的违法行为。

“移花接木”用别人的驾驶证

原来,该驾驶员“移花接木”用了别人的驾驶证,当民警要求李某再次提供自己真实身份证号的时候,又发现了其他问题。

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

李某说出本人身份证号码后,我们进一步核实,发现他是有驾驶证的,但是证件现在属于暂扣阶段,他没有继续驾驶车辆的资格。” 今年上半年,李某在市区因为酒后驾驶被记满12分,并暂扣6个月驾驶证,再过两天该驾驶证的暂扣期就能结束,因为存在侥幸心理,李某通过变造他人驾驶证继续搞营运长达数月,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据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予以收缴,当事人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