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掉头转向致人伤亡 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日期:2013-10-12
案情回顾:高速路掉头转向致人伤亡
2012年底,张某驾驶一辆小轿车,带着岳母等亲朋好友,从万州城区出发,经沪蓉高速公路向开县方向行驶。当车行至万州区熊家镇沪蓉高速公路段古家坝立交分道口时,因没看清前方的指示牌,张某没有提前进入前往开县方向的行车道内。由于怕麻烦,张某决定直接掉头转向,但由于车速太快,车头直接撞到立交分道口桥梁的V型端头,造成张某岳母当场死亡,另一乘客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和其他三人不同程度地受伤。
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万州区检察院指控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交警提醒:高速路上错过匝道怎么办
重庆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有关负责人提醒,在高速路上错过匝道,唯一的办法就是继续向前行驶,前往下一出站口下道后再返回,切勿在高速公路上倒车或掉头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