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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规 无证驾驶摩托车等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日期:2013-10-16

武汉发布电动车管理新规

15日起,被称为“全国最严标准”的武汉市电动车管理新规正式实施。根据新规,未上牌的超标电动车被纳入摩托车管理范畴,且三环线内不得再销售超标电动车。对无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无牌无证超标车的,将以“无证驾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昨日,交管部门设置了48个整治点,全天共扣问题电动车736台,其中因非法营运扣173台,因使用假牌扣121台,5人因无证驾驶无牌超标电动车被拘留。

超标电动车视为摩托车

9月23日,武汉市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明确从15日起,超标电动车视为摩托车,对无摩托车驾驶证驾驶超标车的,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此举无异于‘禁电’

“绝大多数人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此举无异于‘禁电’。”武汉目前有电动车销售点500余家,不论是车辆返厂或是消化库存,都需要一段时间,将与有关部门进一步协商。武汉交管部门一位负责人称,不管是“限”还是“禁”,都是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电动车对城市交通的影响作出的评估,也反映大部分市民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