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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亲戚酒驾被查出 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日期:2013-10-22

现场细节回顾

2011年9月30日晚,张女士的丈夫、在广州一所中学教书的吴某外出锻炼后一去未归。张女士发动亲朋寻找。一名亲戚告诉她,离张女士家不远处曾发生过交通事故,但张女士向海珠交警询问时,对方称不便透露。后经询问,交警告知了一些情况。10月1日中午,吴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张女士到现场寻访,发现情况跟交警公布的不一致。“肇事司机可能是顶包的”,张女士称,家属要求提取肇事车辆方向盘上的指纹,但遭警方拒绝。怀疑是顶包后,她要求刑拘肇事司机,警方表示由交警部门处理。

当天晚上细节还原

随着调查的深入,交警中队长纵容肇事亲戚顶包的事实,逐渐明晰起来。原来,当天晚上,48岁的廖某驾驶宝马撞倒了吴某,然后由赵某找到邝某到现场“顶罪”。据了解,廖某名下有广州德誉房地产代理公司等多家公司。10月1日,邝某以肇事者的身份,向负责处理事故的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珠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投案。当时,海珠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中队长名叫袁某。而邝某是袁某妻子的舅父,廖某则是邝某妻子廖某燕的哥哥。

法院判决结果 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法院认定,这种情况下,袁某不但没有主动申请回避,而且还在查办案件期间私自向邝某、廖某透露案件的查办情况。当办案民警请示对邝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时,袁某多次违反法律规定予以拒绝。2011年12月2日,广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廖某。海珠交警大队多次通知廖某到队接受处理,但其手机无人接听。此时经查才发现,廖某已于2011年11月7日经天河口岸出境至加拿大。

2012年1月,袁某涉嫌徇私枉法罪被刑拘。2012年10月,广州市中院终审维持原判,袁某犯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由于邝某、赵某明知廖某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致其逃往国外长期无法归案,情节严重,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认定两人犯包庇罪,一审判决:顶包者邝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赵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邝某上诉却提出,自己就是肇事司机,他的辩护人也提出原判认定邝某为廖某顶罪的证据不足。

对此,广州市中院审理后指出,邝某在廖某潜逃国外后就如实供述了顶罪的经过,袁某和赵某亦均指证邝某为廖某顶罪的事实,三人的有罪供述一致、吻合。另外,视频监控录像也证实了事实经过。

广州中院近期终审维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