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集中对22名危险驾驶人宣判
日期:2013-10-28
案件概述
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对22名危险驾驶被告人进行了宣判,据悉,醉驾入刑以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危险驾驶案件1551件。
9名危险驾驶被告人集中宣判
据介绍,此前公诉机关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危险驾驶被告人34人。法院立案受理后,于上周一进行开庭审理;10月25日,法院对其中的22人进行一审宣判,并于当天上午再对9名危险驾驶被告人集中宣判。
判决结果
据悉,为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的“猎鲨行动”,打击长期潜逃拒不到案接受处理的被告人,该院对当天宣判的11名长期未归案的被告人均未采用缓刑,判处拘役一个月十日至三个月二十日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