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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致人倒地重伤 司机5年内不得重新考证

日期:2013-11-12

案件概述 醉酒驾驶致人倒地重伤

林某与朋友通宵喝酒,醉酒后,他驾驶小车往回走,途中意识模糊,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致摩托车驾驶人倒地重伤,两车损坏。日前,林某因醉酒驾驶被虎门交警大队依法处以刑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证。

案情细节回顾

11月7日5时左右,虎门交警大队接报称,在虎门大道公安分局路段发生一宗小车与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赴现场勘查。在现场,小轿车与摩托车和路边的消防栓都被撞坏,地上留下摩托车司机一大摊血痕,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救治。

酒精检测结果

民警在询问小车司机过程中,发现其言语不清,满身酒味,于是将其送往医院抽血检验,经检验,林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82mg/100ml,已属严重醉酒驾驶,遂对其作出上述处罚。

司机5年内不得重新考证

据林某交待,11月6日晚上,他与朋友在长安镇吃宵夜,期间喝了几瓶啤酒,喝到第二日5时左右,他驾驶小车往家走,途中意识模糊,且感觉有点困,看不清前方路面情况,不知不觉就撞上了一辆摩托车,随后撞向路边的消防车,他才清醒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