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逃逸当场被交警抓获 原来是醉酒驾驶惹的祸
日期:2013-11-16
撞人后逃逸 原来是醉酒驾驶
11月14日凌晨1时许,琼海交警大队的民警在值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琼ANX8**的白色小轿车在嘉积镇爱华路段某会所门前撞人后逃逸,值勤交警迅速尾随该车,并将警情上报。约半个小时后,交警在琼海市公安局特警队的配合下,在塔洋镇查获正在逃跑的肇事车辆,当场抓获嫌疑人陈某某。
血液酒精含量为91.2毫克/100毫升
经警方检测,陈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91.2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陈某某已被琼海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醉酒驾驶的标准
醉酒驾驶的标准为:等于或大于80mg/100ml,即车辆驾驶人员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据测算,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