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帮朋友开车将人撞伤也要承担责任
日期:2013-11-19
案件概述 无证驾驶帮朋友开车将人撞伤
生活中,帮朋友无偿代驾是常见的事,若代驾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由谁承担?最近,家住番禺的林某就因帮朋友开车,不慎将他人撞伤,还因此摊上官司。受理该案的番禺区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司机及车主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细节回顾
今年1月12日,林某接到朋友李某某打来的电话,说是要请林某帮忙开车送她去吃饭,林某欣然答应无偿为李某某提供代驾帮助。当天中午12时30分,林某驾驶李某某的轿车行经番禺区金山大道时,与肖某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肖某某遭轿车碾压,严重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林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肖某某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判决结果
为了得到赔偿,肖某某将保险公司、司机林某、车主李某某及李某某的丈夫程某一并诉至番禺区法院,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方赔偿原告301743.46元。经查,肇事轿车在被告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及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且不计免赔。交通事故发生在上述保险的有效承保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