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驾校400报名电话:400-6288-065
海淀驾校 > 海淀驾校新闻中心 > 交通法规 > 司机闯黄灯行人闯红灯出事故 双方负同等责任

司机闯黄灯行人闯红灯出事故 双方负同等责任

日期:2014-11-29

据现代快报报道,2014年11月1日,在江苏省镇江市中山西路火车站北广场前,发生了一起因“抢”和“闯”引发的交通事故,一名大客车司机为抢黄灯,撞上了一位闯红灯的老人,老人伤重抢救无效身亡。从镇江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了解到,经交警部门勘察和检验,已向事故双方出具责任认定书,认定双方应承担同等责任。

对于11月1日发生的这起事故,镇江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办案民警李焱介绍,大客车司机许某在行驶过程中并没有超速行为,但是许某供述,他在距离路口还有二三十米时,看到绿灯快结束,就准备加速通过,在黄灯亮后,他并没有减速或者停车,而是想去抢最后一秒黄灯,这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行驶。”同时,机动车辆经过交叉路口时,应减速慢行,而许某并未减速停车,所以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韩某闯红灯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马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也具有明显的过错。镇江市交警部门经过勘察,综合各种因素,认定事故双方应负同等责任,同时,许某的驾驶证也将被降低一级,失去驾驶大客车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11月28日,交警部门将事故责任认定书发给了双方。

镇江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办案民警李焱告诉记者,2013年末,在京口区丹徒镇,也发生了一起因抢黄灯引发的交通事故,一辆宝马轿车抢黄灯撞上了闯红灯的三轮车,造成一人死亡。

标签:闯红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