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驾校400报名电话:400-6288-065
海淀驾校 > 海淀驾校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 北京新建改建居住小区停车位超标将对社会开放

北京新建改建居住小区停车位超标将对社会开放

日期:2015-03-08

据新京报报道,今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的居住小区,要按区域位置的不同配套建设停车位,其中旧城地区的商品房停车位至少要达到每10户8个停车位。2015年3月6日,北京市政府公布《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新建小区设施如未能达标,将无法销售。

此次出台的文件中明确,大幅增加居民汽车场库指标。按照距离市中心的远近,分为旧城地区和一类、二类、三类地区,以及商品房和保障房(又分销售类和租赁类)这两类情况,分别确定停车位指标。

其中,旧城地区商品房停车位配置的下限是每10户8个车位,上限是每10户11个车位。一类、二类、三类地区只设下限,分别为每10户11个、12个、13个车位。旧城以外这些地区的停车位配套不得低于下限值。同时,一般也不能高于下限值20%,如果高出了20%以上,就要开展停车位论证,并对社会开放使用。保障房的停车位指标则比商品房略低。

同时,标准中规定,居住类建筑要把18%的配建机动车停车位作为电动车停车位,同时还应设置无障碍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