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驾校400报名电话:400-6288-065
海淀驾校 > 海淀驾校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 内蒙古日报:“老年代步车”发生事故或负全责

内蒙古日报:“老年代步车”发生事故或负全责

日期:2015-04-13

据内蒙古日报报道,目前很多商家以不需要任何驾驶资质、不需要担心道路交通违法处罚为卖点,极力推销“老年代步车”。实际上,“老年代步车”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老年代步车

据有关规定,“老年代步车”属于电动汽车范畴,应纳入机动车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老年代步车”因未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因此不能办理牌证,不予注册登记。

因此,“老年代步车”不具备我国机动车管理注册登记相关要求,除公园、旅游景区等禁止社会车辆通行的封闭式区域内可以使用外,其他区域使用均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扣留车辆,并依法处罚。

同时,“老年代步车”因无法进行注册登记,不具备合法上路资格,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将承担事故的绝大部分,甚至全部责任,而且因无法缴纳道路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发生事故后的所有赔偿将由车主个人承担。同时要提醒广大市民,因很多“老年代步车”的生产商不具备合法生产资质,产品出厂后并未经过任何安全检测和安全实验,所以安全隐患巨大,切不可图一时方便,忽视生命财产安全。

标签:纯电动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