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一年来 浙江温州审结1094起危险驾驶案件
昨天,浙江省温州市中院“打击危险驾驶犯罪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来了一名特殊的客人,他叫李明波,曾因醉驾获刑,希望用亲身经历劝导大家酒后千万莫开车。
“醉驾人员”现身说法
作为一名鞋企老板,李明波手下有400多名工人。去年11月9日,李明波因为参加应酬,喝了二两白酒。考虑到夜间下雨视线不佳,他让原本开车的妻子坐到副驾驶座上,自己亲自开车,结果被警方现场查获。龙湾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那段时间,经济形势不好,再加上正逢年底临近要给员工发工资,企业每时每刻都离不开我。” 李明波说,可他却身在狱中,都快急疯了,好在企业最终挺了过来。刑满释放后,李明波不但告诫公司员工切勿酒驾,还用亲身经历提醒客户及朋友不要酒驾。
据悉,市中院将吸收部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被告人、服刑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组建“志愿宣传队”,安排他们参加相关法制宣传活动。
被查醉驾中,7成出事故
昨天,市中院还公布了过去一年来的十大醉驾典型案例。案例显示,这一年来,浙江危险驾驶第一人、全国交警醉驾第一人、全国律师醉驾第一人均出现在温州。其中,还有开车开睡着的醉鬼、酒精检测前当场饮酒企图蒙混过关的自作聪明者、醉驾取保期间再次醉驾的屡教不改者。
据介绍,醉驾入刑一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审结危险驾驶案件达1094件,位居全省第二,仅次于杭州。其中,交警设卡查获的311件,因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查获的783件。事故共造成430人受伤,其中103名为醉驾者。
仅1%醉驾适用缓刑
据市中院副院长于伟介绍,这1094名“栽”在酒瓶上的驾驶员中,女性13人。市中院不久前,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危险驾驶犯罪量刑细则,明确对于深度醉驾、二次醉驾、高速醉驾、无证醉驾、冲卡拒检、事后逃逸等十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醉驾后果严重的案件,一律不适用缓刑。
于伟说,我市法院审理危险驾驶案件一直保持严惩重判的高压态势,醉驾入刑一年,我市适用缓刑的只有11人,占1%,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同时,他们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意宽以济严,区别对待,对具有自首、积极赔偿、认罪态度好等从宽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