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庭审理醉酒驾驶案件 请来驾校学员旁听效果好
“坐这儿十几分钟,比在驾校上课强多了。”
近日,一起原本普通的危险驾驶案,让重庆市永川区法院第11法庭座无虚席。旁听席上的30余名驾校学员多数是头一回与醉驾案庭审“零距离”接触。
该案“简易审”过程中还首次出现了公诉人的身影。4分钟的时间,从检20余年、曾获重庆市首届十佳公诉人的唐萍,读完了简易程序公诉词。
唐萍指控,去年11月22日凌晨,被告人彭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送朋友回家,途中与一辆三轮车发生剐蹭。经警方鉴定,彭某当时血液酒精浓度为124.1“g/100“1,属醉酒驾驶。
“整个庭审过程用时16分钟多。”旁听席上,该院公诉科科长魏玲不时在看表,并用心记下:法庭调查用了12分钟,辩论阶段则不到5分钟。魏玲说,这短短的5分钟,却成为了整个庭审的焦点。
“被告人曾经谎称自己并非驾驶人,试图推卸责任,请审判员量刑时予以注意。”
此时,一直沉默的彭某提出,毕竟自己最后是作了如实供述,希望法庭从轻处理。
“简易程序的事实争议小,辩点主要集中在量刑轻重上面。”该院检察长李建超说,量刑辩论被“激活”,是公诉人简易程序出庭后带来的显著变化。
为发挥庭审的法治教育效果,该院特地组织了驾校学员旁听。庭审后,一位学员称,今天来旁听,是为了将来不“来这儿”。
5月2日,法院对该案作出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彭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