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行车证无保险无年检标志 黑教练车司机被罚款8百元
日期:2012-05-20
17日,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未取得营运资格的“黑”教练车驾驶人韩某处以罚款800元的处罚。
19岁的女子韩某是郧西县城关镇芦茨沟村人,5月初,韩某在城区东风大道一车主手中购买了一辆普桑小轿车,开回郧西县城供自己和部分有需求的学员练车。
9日上午,韩某载着郧西某驾校的几名学员正在城北上津路练车,经过公路局门前路段时,被正在该处设点开展涉牌涉证专项检查的郧西交警发现,民警遂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
见此情景,韩某心里明白,自己无行车证、无保险、无年检合格标志和未取得营运资格驾驶教练车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民警查获,处罚肯定十分严重。于是韩某一加油门,掉转车头,一直跑到郧西一中路口时被才警车逼停。
在事实面前,韩某低头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民警对韩某处以罚款8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