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暂停网上提交身体证明 要考复杂路况和恶劣天气
5月21日,记者由省交警总队获悉,为全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省交警总队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措施进一步严格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新措施明确:实行复杂路况和恶劣天气驾驶考试,准驾车型为大中型客货车的驾驶证今后每年要审验,每月清理一次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从即日起全省暂停办理网上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
实行复杂路况和恶劣天气驾驶考试
5月1日起,全省各车管所在辖区内选定和设置不少于3条实际道路考试路线,其中用于大中型客货车长途实际道路考试的路线,应当具备进行山区、隧道、陡坡、弯道等复杂条件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的条件。各车管所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要增加山区、隧道、陡坡、弯道等复杂条件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严格落实夜间驾驶考试。对小型汽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要增加模拟灯光使用的考试项目。车管所进行汽车类驾驶人科目三考试应当使用综合应用平台随机抽选考试路线。琼北、琼南车管所可在辖区内各市县选址设置符合条件的科目三考试路线进行考试。目前,全省各车管所的实际道路考试路线选定和设置工作正在抓紧进行,预计5月底前后陆续恢复科目三考试。
年内,全省将推行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由计算机评判和人工评判结合的考试制度。10月1日起,全省各车管所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要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路、临水临崖、雨雪天、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等场地驾驶考试项目。
5月1日起,全省各车管所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合格后,要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考试题目为50道题,考试时间半小时,考试题型采用情景判断、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考试内容包括安全驾驶常识、驾驶职业道德、恶劣条件驾驶、紧急情况避险和事故救护等知识,考试题库全省统一。
开展新驾驶人领证前教育和领证后回访
省交警总队要求各车管所要通过在车管所和在驾校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室,在核发驾驶证时组织新驾驶人集中开展不少于半小时的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文明守法驾驶行为意识及宣读誓词等,各车管所要建立回访制度,明确回访内容,通过电话、短信、调查问卷或者实地走访等方式,每周随机抽取不少于5‰的新驾驶人开展回访调查,了解参加培训、考试和安全教育情况,并建立工作台账。
实行驾驶人考试全过程实时监管
5月1日起,各车管所对汽车类驾驶人科目一、二考试要全部实行视频、音频监控,在考试成绩单上打印3张随机抓拍的考试照片,考试录像留存一年以上。我省科目三考试系统建设完成并启用后,按上述要求执行。
每月清理一次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
省交警总队要求, 5月1日起,各交警支、大队每月底要汇总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和事故情况,于下月5日前书面通报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求客货运驾驶人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规定接受处理和参加教育。各交警支、大队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要严格按规定扣留其驾驶证,并要求进行为期七天的学习和考试。学习的内容应包括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观摩交通安全图片、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违法记分危害以及文明安全驾驶等内容。对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速20%、超速50%或者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的驾驶人,要通报当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责令企业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予以辞退。
每年开展一次大中型客货车和校车驾驶人审验教育
省交警总队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按照驾驶证初领日期对应的月日每年到驾驶证核发地的地市级车辆管理所或下辖的县级车辆管理所参加审验,可以提前一个月办理,参加审验时应提交机动车驾驶证和《身体条件证明》。各级车辆管理所办理审验业务时,审验内容应包括核查驾驶人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情况、身体条件情况、违法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对有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未处理的,应要求其处理完毕后再参加审验;对驾驶人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要求的,应按规定予以办理注销驾驶证业务;对有违法记分记录的驾驶人要组织开展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对发现驾驶人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要依法当场扣留驾驶证并督促驾驶人参加学习和考试。对客运驾驶人审验时,审验部门还要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审核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核查是否按要求定期接受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技能训练、应急处置培训等。
省交警总队明确,为确保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每年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审验和按规定接受学习教育,从即日起全省暂停办理网上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
实行交通违法处罚前教育制度
建立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处罚前的培训教育机制,组织大中型客货车违法行为人进行学习,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个小时。学习结束后由各交警支、大队进行登记并出具已接受学习的凭证,违法驾驶人持凭证方可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罚。各交警支、大队每月要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记满12分的大中型客货车违法行为人以及严重交通违法人员名单。
建立考试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制度
5月1日起,各车管所要落实定期对辖区驾校考试合格率和3年驾龄内学员交通肇事情况等排名和通报制度,通过互联网、报纸等发布方式,每月初向社会公布辖区内驾校培训能力、考试合格率排名、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情况。
4月1日起,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没有应用计时管理系统的驾校,以及从2012年10月1日起对其他汽车类驾驶人培训没有应用计时管理系统的驾校,各车管所不予受理考试申请。
省交警总队明确,对于驾校存在考试合格率排名靠后、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参与买卖驾驶证等情形的,应暂停受理报考申请,会同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督促其进行整改,并向社会公布。
5月1日起,对申请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的驾驶人需出具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和交通违法未记满12分证明的,由申请人拟从业的道路运输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交警支、大队秩序部门出具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