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醉酒驾驶摩托车肇事致一死一伤 危险驾驶被公诉
日期:2012-06-01
肥乡县元固乡张寨村的小伙张某,醉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结果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近日,经肥乡县公安局侦查移送,肥乡县检察院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依法提起公诉。
2012年4月21日晚,张某约了两个在县城住的朋友喝酒,于是便骑摩托车来到了县城一家饭店。三人在酒席上喝得甚欢,直到10点多才结束。此时,三人都已是酩酊大醉。张某要骑摩托车回家,被两个朋友拦住,说喝得不少,就住在县城朋友家里吧。然而自信的张某却不以为然,执意要回家,还说了一些大话来说服朋友。两个朋友见劝不住张某,便让他骑摩托车回家了。上路后,刚开始时张某状态还行,但走了几里后酒劲大发,张某越来越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了,但他并没有减速。就在此时,晕晕乎乎的张某突然撞到了在其前方行驶的两辆电动车。骑电动车的为两名少女,其中常某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受轻微伤。此事故经肥乡县交警大队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认定:张某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常某和李某无责任。
2012年5月31日,张某被肥乡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