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驶客车非法营运致一死一伤 赔12万刑拘10个月
在我国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多种,但根据国家交通部门的相关统计,疲劳驾驶是绝对的头号杀手,每年造成数十万人的死亡和伤残。1日,记者从襄垣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就审理了一起因疲劳驾驶导致一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刑事案件。
2012年1月20日,被告人马某驾驶非营运小型普通客车,非法营运载客11人,沿208国道由西向东行驶时,因连续驾驶近20小时,致使该车撞到道路北侧的土堆后侧翻,造成车内乘坐人员王某、梁某夫妇及其女儿不同程度受伤,女儿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经鉴定:王某女儿系颅脑损伤死亡,王某左耳属轻伤,达九级伤残。襄垣县交警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马某属疲劳驾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王某夫妇及其女儿无责任。在审理中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人如约赔付了被害人12万元人民币,事故车辆也将赔付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马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