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司机醉酒驾驶撞上路边货车 危险驾驶拘役3个月
日期:2012-06-07
光天化日之下,一辆停在路边的货车,居然被一辆两轮摩托车给撞了。之所以发生这种事儿,是因为摩托车驾驶员喝醉后,冒险驾车上路。6月1日,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摩托车驾驶员李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1年7月25日中午,30多岁的李某和几个朋友聚会。席间,他多喝了几杯酒。16时许,李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带着朋友行至东城区一企业门口时,被酒精麻醉大脑的他感觉有些神志不清,操纵车把的双手变得不听使唤。结果,摩托车失去控制,与一辆停在路边的货车发生碰撞。
这起交通事故导致李某及其朋友不同程度受伤。事后,经司法鉴定,李某每100毫升血液含乙醇104.65毫克。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