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驾驶货车撞死人 为减轻责任找人调包被识破
无证驾驶货车撞死人,男子为了减轻责任,实施“调包计”,与有证司机调换角色,后被警察识破并处罚。
6月4日上午8时30分,一辆货车在鹿寨县飞鹿立交桥南路段调头时与经过的电动车发生碰刮,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货车司机汪某主动向鹿寨交警大队报案。
交警查实,被撞死的电动车驾驶人是一名女子,姓韦,40多岁,鹿寨县人。肇事货车上当时坐有3人,分别为汪某、吴某和王某,是贵州人。3人中,汪某和王某是轮换司机,吴某没有驾驶证。交警在确认驾车人身份时发现疑点。经过走访群众和调取监控录像,发现该货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前,驾驶室坐的是身着白上衣的人,而自称驾车撞死人的汪某穿的是灰色衣服,与事实不符。
在有力证据面前及交警的耐心教育下,汪某和吴某终于道出了实情:6月3日,汪某和王某、吴某轮流驾车从遵义出发,到桂林市荔浦县拉运杨梅。进入宜柳高速公路时,驾车的汪某感到困倦,而王某又睡着了,汪某就叫只有农机驾驶经验的吴某替换自己开车。6月4日早上,吴某将车开出了桂柳高速公路鹿寨出口,车辆行驶到飞鹿立交桥头时,吴某发现走错路了,不注意礼让行人就急着调头,在这过程中与经过的韦某所骑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韦某被车后轮辗压。坐在驾驶室中间的汪某发现吴某无证驾驶撞死人,意识到后果严重,为减轻责任,即与吴某调换位置,顶替吴某驾车,然后才下车报警。
查明真相后,交警对汪某等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吴某依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