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无证朋友驾驶自己在副驾吃饭 肇事车主被吊销驾照
日期:2012-06-13
因将车交给未取得驾照的人开,昨天,银川市司机惠某被交警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月16日15时15分许,惠某驾车到兴庆区解放街东门桥头接到朋友白某后,将车辆交由未取得驾照的白某驾驶,他在副驾驶位吃午饭。谁知,当车行经新华街与西桥巷路口转弯时,白某未按规定超车与一辆轿车发生刮擦。事故发生后,惠某趁机离开事故现场,民警依法将车暂扣。因白某无证驾驶、且未携带车辆行驶证、未放置保险标志,4月17日,警方依法对白某做出了合并罚款21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后办案民警多次联系惠某,惠某一直不露面。
昨天,眼看着车辆被扣已近两个月,惠某只好到交警队处理其交通违法行为。警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