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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男子超速驾驶撞死路边行人 开车逃逸途中又撞树

日期:2012-08-13

8月6日凌晨零时55分,吉安市永丰交警大队事故值班室接到110指挥中心指示称,佐龙乡庙下村280KM+200M路段,有一人躺在路边已死亡,要求速派民警前往现场查看。

接警后,民警立刻赶往现场勘查,没有发现肇事车辆,但死者身边有车辆的玻璃碎片,还有车轮碾压痕迹,确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民警立刻向相关领导汇报,交通肇事逃逸侦破紧急预案随即被启动。

经过民警8小时的仔细调查,案情有了突破。外围调查组反馈在吉水路段公路旁停放着一辆号牌为赣DN2296的菲亚特牌小汽车。该车的前挡风玻璃破碎及前挡泥板有碰撞痕迹,可是根据事故现场分析,车辆应该是前往永丰方向,怎么在吉水县城呢?大家正在分析案情时,调看监控录像的民警发现,一辆小轿车6日零时45分经过了事故现场,前往永丰方向,但该车零时48分调头返回吉 水方向。此车有重大嫌疑,专案组决定暂扣车辆进行调查。民警依据现场遗留物与该车对比,确定该车为肇事逃逸车,并查清车主为泰和县人,名叫王某赞。

查清车主后,民警随即赶往泰和县进行布控、抓捕,但找到王某赞的家时,其已不见踪影。民警对王某赞的父母做起了思想工作,最终,其父母同意劝说儿子投案自首。打通了王某赞的电话,民警使用法律攻心劝其投案。王某赞百般狡辩,一会儿说在南昌,一会儿说在北京,一会儿又说车被盗了。经过一个小时的斗智斗勇,王某赞意识到只有投案才是唯一出路,于当日15时25分投案自首。

据王某赞交代,8月6日凌晨零时45分许,其疲劳、超速驾驶赣DN2296菲亚特小轿车,从泰和县前往永丰县城,经过事发现场时,与正在路边同方向行走的刘某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当场死亡。见天黑无人知,王某赞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往前开。为逃避警方调查,心存侥幸的王某赞掉头返回泰和,行驶至吉水县城路段时,因车速过快又撞倒路边树木,致使该车无法行驶。王某赞只好放弃车辆,打算过了风头再来修车,谁知最后还是被民警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