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不具备有效资格的司机不准驾车接送学生
日期:2012-09-09
为切实加强校车辆管理,杜绝接送学生车辆发生安全事故,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社会安心,近日,赵县交警大队在开展“校车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中,明确作出了不具备有效资格的司机不准驾车接送学生的规定。
据悉,连日来,该大队对从事校车驾驶人员的资格、交通违法、安全驾驶经历等情况逐一进行严格审查,对不具备有效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一律不准驾驶接送学生车辆。
另外,该大队还创新方式,鼓励群众对超员、超速、违法载人等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举报,加大学生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区域的警力和路面交通疏导,重点路段设岗定点,严查严处无牌无证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