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新区开展校车驾驶员交通安全培训
日期:2012-10-20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10月19日,北部新区教育局协同公安分局校保支队、交巡警支队,在金山小学开展“北部新区校车安全管理暨驾驶员交通安全培训”,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校警、驾驶员共计10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课上,北大附中于万青主任结合国家级校车安全管理远程培训,为大家做了校车安全管理的二级培训。交巡警支队邓鹏警官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典型案例,详细解读了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意见》,讲解了校车安全管理遵循原则、校车安全标准及定义、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尽义务、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条件和职责、校车通行安全、校车乘车安全、法律责任等。
北部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教育工委书记陈昌明强调,各校各园一定要提高责任意识,强化交通安全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意见》,进行校车申报和安全管理,并做好台账,确保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到位,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