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123号令全文(十四)《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日期:2012-1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23号
附件3
实习标志式样
一、汽车实习标志式样

二、摩托车实习标志式样

附件4
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

式样

方格尺寸图
颜色值:
C=100,M=80,Y=5,K=0
使用规定 :
1、残疾人驾驶机动车时,应当在车身前部和后部分别设置专用标志。
2、专用标志应当设置在车身距离地面0.4m以上1.2m以下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