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驾校400报名电话:400-6288-065
海淀驾校 > 海淀驾校新闻中心 > 驾校百科 > 公安部123号令全文(十四)《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公安部123号令全文(十四)《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日期:2012-1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123


附件3

实习标志式样

    一、汽车实习标志式样

   



二、摩托车实习标志式样






附件
4

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


式样


  

方格尺寸图



颜色值:

   C=100M=80Y=5K=0


使用规定
 

1、残疾人驾驶机动车时,应当在车身前部和后部分别设置专用标志。

2、专用标志应当设置在车身距离地面0.4m以上1.2m以下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