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交警二大队集中整治酒驾行动日查处9起
日期:2012-11-21
今日从衡水市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获悉,随着天气转冷,人们聚会和宴请活动增多,夜间饮酒驾车的现象有抬头趋势,该大队在全省集中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日,查处酒驾9起。
16日,为全省集中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日。衡水市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在酒驾违法行为的多发时段,设立6个检查点集中整治,按照“上限处罚、零容忍”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此次行动,该大队出动警力30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98起,其中酒驾9起;涉牌涉证52起;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3起,查扣报废机动车1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及其解释规定,不论是何时喝的酒,只要是驾车时,体内酒精含量超标就是酒后驾车。
行动期间,参战民警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执勤,注重方式方法,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要求,依法扣车、扣证,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加强对违法者的宣传教育工作,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