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九大开车陋习 写在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之际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将每年的12月2日确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据统计,截至2012年10月,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38亿辆、机动车驾驶人2.56亿人,近五年来每年平均新增机动车1600多万辆,新增驾驶人2000多万人,机动车和驾驶人年均增加量相当于1991年全国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了稳中有降,但总量仍然较大,并且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国家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为切实增强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驾车不系安全带、随意变更车道、边打手机边开车、超速、闯红灯等,这些交通陋习,是我们在生活中常见的,也往往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避免交通事故,就要减少交通行为陋习,这需要广大市民普遍自觉提高安全意识。
随意变道 一惊一乍害人害己
不少市民有过这样的遭遇:临近交口时,前车突然并道挤在前方,多数人会被吓一跳……
随机采访20位驾驶人得知,不少驾驶人对禁止标线概念模糊。车主陈先生笑称,考驾照时学过,不过现在忘了,知道双实线不能压,双虚线和虚实线作用应差不多。11月30日11时,王先生驾车沿成都道行至桂林路交口时,前面小客车突然“别”车前,王先生忙踩下刹车,虽未追尾却也吓出冷汗。“这样随意变道太危险了,不小心就酿事故。”王先生表示。10分钟后,又有一位驾驶人随意变道时只顾关注后车而未注意到前方红灯与前车追尾。当被交警告知压白实线变道属交通违法时,该驾驶人一脸茫然,“我刚才想事忘了要提前并道,突然想起来就想赶紧挤进来,免得多绕冤枉路。”
据了解,压白实线随意变道多数知道属交通违法,但不少驾驶人常把规定当摆设,只考虑自己合适就行,还有不少驾驶人不良驾车陋习致行车无法精神集中忘记提前变道,有的驾驶人因有事想抢行来回变道。
随意变换车道不仅致通行秩序乱,如后车处置不当还容易酿成交通事故。
打手机 驾车接听电话成常态
11月26日11时,十一经路八纬路交口车辆依次停车等候放行,待绿灯亮起时,右转车道号牌为津AF6***的驾驶人正边打手机边缓缓启动,慢悠悠通过交口,任凭后车鸣笛毫不顾及。现场观察10分钟就有6位驾驶人驾车接听或拨打手机,其中还有公交车和出租车驾驶人。调查发现,驾车打手机已经普遍,更有甚者还边驾车边发短信。
大多数驾驶人都把驾车打电话当成正常事,虽然打电话会分散注意力,但只要多加小心也就没有什么不安全。从事地产业的小邓说,万一漏过重要电话怎么办,这可能就是一笔生意。所以,电话肯定要接,顶多就是放慢车速,尽量长话短说。我也知道驾车接电话不安全,但手机一响又不能不接,总担心公司有急事!
近年来,驾车打手机有碍安全行车不仅排在交通肇事原因前列,引发后果还呈加重趋势。据办案交警介绍,研究表明,驾车接打手机致交通事故风险性比正常高出4倍,追尾增加两倍,有70%致命交通事故是驾驶人注意力不集中所致;驾车接打手机占驾驶人听觉系统分散注意力,使驾驶人注意力下降20%至70%,刹车时间减慢18%,妨碍路况及周围环境观察判断,反应变得异常迟钝,严重影响驾驶人判断车辆方向和其他事物距离;驾车接打手机还影响驾驶人心理,打电话时喜怒哀乐往往使驾驶人心情不安情绪激动,人为引发交通安全隐患;驾车接打手机还影响道路通行效率,因驾驶人视觉功能减弱,车速自然下降,特别是道路交通拥挤时常会碰撞。
不系安全带 四成车主有陋习
安全带被人们形象地称为汽车生命带,正是因为安全带重要,很多车都有安全带报警装置,设置目的就是提示驾驶人系上安全带。然而,这个对乘员安全至关重要的装置,却被替代了——安全带卡扣——只要插在安全带插口车就不报警了。
据“你是否有系安全带习惯”调查显示,有45.33%的驾驶人表示没有系安全带习惯,认为只在市区行车不用系安全带,只有上高速公路时才会系上安全带;有45.19%的驾驶人表示会系上安全带,认为系安全带是行车安全的重要保障,还会要求坐车人员都系上安全带;有11.21%驾驶人表示,一上车就立即系好安全带,无论市区还是在高速公路,只要人在车上就会系好安全带。
有汽车专业人士表示,驾车时最好守法系上安全带,这既是为自己安全着想,也是对车上其他人负责,首先是系安全带,如遇急刹车,驾驶人或乘车人不会被往前抛,不要以为市区行车速度不高就不需系安全带,汽车时速30公里时突然急刹车,驾驶人也会因惯性而往前,头会撞到前挡玻璃或方向盘。但如果系了安全带,安全带就会起到保护作用,人会稳稳固定在坐椅上。
据交管部门统计显示,高速公路系安全带,遇可能致死亡车祸可使车内人员生还几率提高60%;正面撞车时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死亡率44%;翻车时可减少死亡率80%。安全带防护作用主要是:可防止驾、乘人员抛出车外;还可对抗撞车时减速度,使驾乘人员不致与方向盘、仪表板、挡风玻璃等二次撞击。
穿拖鞋驾车 贪图凉快易酿祸
几年前,深圳“8·23”特大交通事故,肇事人避让抢道横穿道路自行车,因脚穿拖鞋无法及时踩住刹车,致交通事故发生,一双拖鞋害数十人丧命发人深省。
驾车是手脚并用过程。刹车时,驾驶人通常以脚跟为轴,但如穿拖鞋就易在移动时拖鞋滑落,这时驾驶人本能反应就是穿上滑落拖鞋再踩刹车,可这一时刻往往就发生交通事故。
驾车穿拖鞋违反交通安全法。这种现象炎热夏季最多,夏天男驾驶人图凉快,女驾驶人图漂亮,但大多数驾驶人并不知道穿拖鞋驾车危害多大。据统计资料表明,女性驾车者车祸,70%是因为穿鞋造成的。
北京交管部门曾进行集中检查,1小时就查获53名女驾驶人开车穿无带拖鞋,占被查人数70%。据交警介绍,穿拖鞋驾机动车一旦遇紧急状况,驾驶人易操作失误,如需紧急停车时,穿拖鞋踩刹车易脚底打滑踩不实,甚至踩不到刹车踏板。因此,驾驶人不能穿拖鞋驾车,包括无带凉鞋。
高速公路倒车 危害大又违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高速公路通行规定要求,高速公路禁止逆行、倒车和违停车,高速公路行车如错过出口匝道,车辆必须在下一个出口驶离高速后再掉头返回,但有的驾驶人为省时省钱省事,冒险在高速公路主线倒车不顾自身和他人安全。有媒体报道,杭州2009年至今高速公路主线倒车交通违法就有100多起,每起都险象环生。
高速公路因选择错误让车辆处于几种情形,一是行车道或超车道,二是硬路肩上刚过出口,有的已过出口岔口几十米或几百米,当车辆驾驶人发现方向选择错误会马上在硬路肩停车并倒回所需方向位置,有的甚至就在行车道或超车道紧急停车,倒回到能进入所需方向位置,这样就给后车带来危险,正常车辆很难判断其驾驶意图,很少会意识到你在倒车,追尾、碰撞就会发生,甚至连环追尾、碰撞等。
交警提示,为预防出现高速公路倒车、逆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者首先必须要严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车规定;其次出行准备时要了解驾车目的地途经道路,从哪个进口上高速公路,从哪个出口下高速公路,从哪个岔口到达你所需方向都要有预案,做到心中明白不慌。高速公路距离每个出口、岔口2000米、1000米、500米都有醒目方向指示标志,选择所需出口后要预先选择好车道,减速行驶,提早开启转向灯,安全驶向出口或岔口。再则,如方向判断失误,驶过所需出口或岔口要冷静沉着,千万不能停车、倒车、掉头、逆行,要继续前行,选择下个出口下高速公路再返回所需出口,这样无非就是多行数千米路,但赢得安全与己与人都是双赢。
车窗抛物 “飞来横祸”易伤人
有市民反映,常看到路上行驶的汽车有人从车窗往外抛弃废物。笔者就曾目睹行驶中的车内有孩子抛出酸奶盒砸中旁边的汽车驾驶人,还有人从车里往外扔喝了半瓶的绿茶,刚好有车从后面快速驶来,为躲避滚落在地的物体,猛踩刹车险酿追尾。
若高速公路上遇到驾车抛物者,其对后面车辆和驾驶人来说,无异于不定时炸弹,轻则致车受损重则车毁人亡。
据交警介绍,公路上车内往外乱扔物品五花八门,多集中为饮料瓶、纸盒、果皮、纸巾、塑料袋等。之所以有这种现象,主要原因是违法驾驶人和乘客为保持车内整洁,一路吃喝垃圾抛出窗外免于清理,却未想会给他人带来安全隐患。另外,认为高速公路有养护清理人员,即使向窗外抛垃圾也会有人清理。还有个别驾驶人和乘客养成随意扔垃圾的不良习惯。
虽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车时不得有妨碍他人安全行车行为,否则罚款100元记2分;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否则可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然而,交管部门对不自觉车主和乘客交通违法不易取证,存在监管难。有市民表示,应提醒市民不妨在车内放个小垃圾桶专丢弃垃圾,出租车、公交车等能放简易垃圾箱提供方便,也希望市民都能做到文明出行拒绝车窗丢垃圾。
疲劳驾驶 容易被忽视的隐患
根据规定,连续驾车超4小时就应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可是现实中有驾驶人对该规定视若无睹,特别某些长途大客车驾驶人、货运司机,为了经济效益,多拉快跑,毫无顾忌。
今年1月3日14时,安徽省黄山市凯鸿旅游客运有限公司驾驶人杨某驾驶普通客车从黄山市出发,23时在浙江省义乌市搭载57名乘客后驶往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1月4日18时30分,当车沿沪昆高速公路行至1765公里500米处时,越过中心隔离带及对向车道路侧防护栏,翻入路边,造成18人死亡,39人受伤。经查,该车从出发到事发时,已行车超过28个小时,其间车上两名驾驶人一直未得到充分休息。
据调查,超过1/3交通事故是因驾驶人疲劳引起,还往往都是重大交通事故。我国因疲劳驾驶引起交通事故所带来经济损失每年高达数千亿元,每年因疲劳驾驶引发交通事故致9万多人死亡或重伤,数十万家庭被破坏。据研究,行车初期驾驶人对复杂动作操作过失概率为12%,随时间延长过失也增加,8小时后行车操作过失比初期增加一倍以上。
交警提示,疲劳驾驶会使驾驶人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和操作失误增加。驾驶人轻微疲劳时会换挡不及时、不准确;中度疲劳时操作动作呆滞,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重度疲劳时会下意识操作或短时睡眠,严重时会失去控制车辆能力。因疲劳而产生2/3秒“微睡眠”期增多是交通事故重要诱因。
超速 十次事故九次快
许多机动车驾驶人都有超速的经历。据有关资料显示,70%的交通事故与超速行驶有关,而驾车超速也呈上升趋势。其中本市高速公路和天津大道等是机动车超速多发区。到交警河西支队服务中心缴纳罚款的小王表示,自己7条交通违法记录有4条是高速公路超速,走津滨高速公路时曾把车速提到每小时140公里,尽管车内导航系统语音提示超速但仍慢不下来,“有急事就不顾车速了,只想快点到目的地。”
据交警介绍,机动车超速已成为众多交通事故一大诱因。据有关部门测试显示,超速行驶驾驶人视野度变小,时速40公里时,驾驶人可观察到90°至100°范围;时速为105公里时,驾驶人能观察到40°范围,并对前方突发险情难以妥善处置;超速行驶车辆势必常处于加速超车状态,每超一辆同向车辆驶入原路线就增加一个交织点,而超车一般都占据中线位置,有的还占据道路左边,超车越多,与对面来车交会时形成冲突点也越多;车辆撞击,车速起重要作用,撞击大小与车速快慢成正比,车速增加1倍,撞击力造成破坏越大;超速行驶时,其制动距离可比平时增加4倍,试验显示,干燥路面距离行人12米踩下刹车时,如时速低于60公里,可避免与行人相撞;如时速达到80公里,车就会与行人相撞,这一速度足以把行人撞出很远,驾驶人也有可能受到不同程度伤害。
闯红灯 屡禁不止的危险之举
遵守交通信号指示是交通参与者保护自身和他人安全及维护道路交通顺畅的法则。但现实中,有的交通参与者却无视静态交通信号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大麻烦。
据统计,今年1月至10月,全国因闯红灯肇事致涉及人员伤亡交通事故4227起,造成798人死亡,其中驾驶机动车肇事造成739人死亡,驾驶非机动车肇事造成55人死亡;本市因闯红灯肇事致涉及人员伤亡交通事故27起造成8人死亡,全为驾驶机动车肇事。
记者曾在某道路交口观察10分钟,前后共18辆机动车闯红灯,其中还有4辆公交车。机动车闯红灯交通违法还有抢秒,如红灯还有一两秒变换就启动车辆,或看到绿灯只剩下两三秒就加油冲过,有的车辆尚未通过交口信号灯就变了,干脆不踩刹车直接闯过去。据现场对25名机动车驾驶人调查,均表示知道闯红灯属交通违法,但因一时图快还是忍不住闯过去,还有公交车驾驶人透露,公交车为抢点运营也常在无电子警察摄录交口闯红灯。
■本报记者 何会文 通讯员 杨毅
新版驾驶扣分规则详解
公安部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内容严格了驾驶人管理,交通违法记分也更为严格,如闯红灯由记3分提至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扣12分。交通违法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链 接
全国交通
安全日由来
据交管部门介绍,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扣12分 严重交通违法 (11项)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
●饮酒后驾车;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原记6分);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扣6分 交通违法 (14项)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车;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原记3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行驶或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载质量3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行驶;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不可解体物品,未按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未悬挂明显标志;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
扣3分 交通违法 (12项)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驾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驾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逆向行驶的;
●驾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扣2分 交通违法 (11项)
●驾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的;
●驾车有拨打、接听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
●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驾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不系安全带;
●驾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扣1分 交通违法 (4项)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
●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上道路行驶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