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启动春运“两证”管理 四情形驾驶人不予核发
12月21日,湖南嘉禾县启动春运“两证”即《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和《客运车辆春运准驾证》管理工作,检验合格的客运车辆已经可以核发2013年《春运证》,对四类情形车辆、四情形驾驶人不予核发《春运证》、《客运车辆春运准驾证》。
嘉禾县对2013年春运继续实行“两证”管理,并从三方面提早从严加强春运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监管工作。
嘉禾县严格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验,对全县所有参与春运的7座以上(含)公路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验,临时安全检验合格后,可以核发《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简称“春运证”)。严格春运驾驶人审查,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全面排查其遵章守法及安全文明驾驶情况,严格审核驾驶人安全教育记录,不符要求的驾驶员不得从事春运。
严格《春运临时检验合格证》和《春运驾驶人准驾证》审核发放和使用管理,四类情形车辆一律不予核发《春运证》:到期未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有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的、跨市州运行的客运车辆没有安装行驶记录仪的;四类情形驾驶人一律不予核发《客运车辆春运准驾证》: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的、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并负有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未接受处罚的、未取得相应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