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123号令实施交警宣传新规 盘点7种驾驶陋习
升级电子警察系统,组织交警集中学习,上路宣传新修订法规内容……南宁市交警支队近期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公安部123号令在南宁顺利实施和落实。2012年12月31日,南宁交警上路执法并教育交通违法的司机应安全行车。
当天上午,多名交警在南宁市贤宾路执法,检查司机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11时许,交警拦下一辆银灰色轿车,检查发现司机黄某驾车时不仅未系安全带,还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立即进行查处。“公安部123号令将于2013年1月1日实施,对司机驾车未系安全带和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行为均做出明确规定:这两种违法行为分别扣2分和1分。”交警教育司机黄某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司机黄某称,他因出门十分匆忙,没有来得及系安全带和携带驾驶证,这是他的错。
据了解,为确保公安部123号令顺利实施,南宁市交警支队积极采取多项有效措施:一是交警集中学习和熟悉该《部令》的内容,掌握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具体工作要求,做到正确理解、熟练掌握、严格执行;二是升级电子警察系统软件,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拍摄力度;三是加快相关考场建设进程,严格把好驾考关和发证关;四是通过电视、报纸和微博等渠道积极宣传公安部123号令;五是积极上路执法,并教育交通违法的司机积极摒弃不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