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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有“证”方能“运”

日期:2013-01-24

记者日前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今年春运期间,我市不仅将继续对从事春运的机动车辆发放《春运证》,同时还将首次对从事春运的驾驶人核发《春运证》,无《春运证》的驾驶人将不得参加春运。

据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春运,道路运输客运经营业户要向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提供本企业参加春运的驾驶人名单,符合条件、取得驾驶人《春运证》后,方可参与春运。道路运输客运经营业户不得聘用无驾驶人《春运证》的驾驶人从事春运。各地可结合车辆《春运证》发放工作,开展车辆驾驶人《春运证》发放。车辆参加春运的机动车辆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驾驶人《春运证》。

驾驶人《春运证》领发程序:道路运输客运经营业户凭当地县级或市级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并填写的《公安交管部门春运驾驶人审核表》,由当地县级或市级交通运管部门免费核发2013年驾驶人《春运证》。无驾驶人《春运证》的驾驶人不得参加2013年春运。《春运证》由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规定统一样式,由核发地交通运管部门和同级公安交管部门加盖公章。为减少工作环节,驾驶人《春运证》可一并由公安交管部门先加盖公章,交通运管部门凭《公安交管部门春运驾驶人审核表》等,经审核后向道路运输客运经营业户免费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