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法院:醉驾案已升为第三大类案件
日期:2013-01-30
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 通讯员 赵璐璐 报道 记者从越秀区法院了解到,2012年该院共受理危险驾驶罪案件246件246人,其中女性9人,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已占到去年全部刑事案件总数的12.41%,上升为该院受理的第三大类犯罪案件。
据经办法官介绍,被告人普遍年龄较小,年龄最小的仅20岁,80后、90后被告人共有113人。根据一年多的审判实践,越秀法院法官发现虽然还有很多车主存在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但醉酒程度显著下降。在醉驾入刑之初的2011年下半年,该院审理的危险驾驶案件酒精含量在150mg/ml以下的大约只占50%;而2012年,这一比例提升至65%,在2012年下半年,被告人体内酒精含量在200mg/ml以上的已较少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