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天3把火!电池进家门=拘留10天
日期:2026-10-28
来源:哔哩哔哩 · 海淀驾校侯主任 · 时长 01:17
10月7日凌晨1点多,广州一位租客把电动车电池拆回家充电,电池热失控,浓烟直冒
同一天清晨6点,又一位把电池放客厅充,直接起火。
10月10日更夸张:电动摩托车在客厅充电起火,浓烟把3个人逼上天台,9台消防车、46名救援人员到场,最终过火2平方米,损失6万元。
结局整整齐齐:3个人,一人10天行政拘留
有人可能觉得委屈:烧的是自己家,也罚?
还真罚。广东今年9月的裁量细则写得明明白白:普通居民失火、只烧自家且没蔓延的,才具备不罚条件;电动车违规停放、入户充电起火,不管蔓不蔓延,都要罚。
咱算笔账
楼下充电桩一度电几毛钱,嫌贵、嫌远。
结果呢,喜提10日“包吃包住”,外带6万块损失。
这大概是全广州最贵的充电方式了⚡
规则这东西,平时看着是约束,关键时刻能保命。开车如此,充电也如此。
关注侯主任,学车不迷路,生活也不迷路!
(采用AI辅助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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